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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2021年12月27日  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dupin.com/

  李卓恒,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李卓恒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一、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

管辖权的转移不是职能管辖,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管辖权转移具备主要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二、职能管辖是什么意思

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立案管辖”。司法机关按职能划分对刑事案件的分工。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的分工为: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提起公诉。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査。民事诉讼中只有审判管辖,没有职能管辖。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职能管辖,还有级别管辖等这些法律词汇代表的含义完全是不一样的,职能管辖的话就像是公安机关只有权力负责调查,法院具备审判的权力,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到了哪个环节就该哪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司法部门之间会自行移交案件的。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在高速公路上,大家的车速一般都是很快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造成的伤害会是很大的。但是高速公路联通的是各地的出入口,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起交通事故的管辖要怎么确定呢今天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归高速公路的交警管理的,高速公路交警会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再根据勘查结果做出认定书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的法院,则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当然,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的地方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经常居住的地区所在的法院也可以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来看,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双方可以向相应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之后,双方任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或者出现调解过后有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来看,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这个官司将会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若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则被害人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也就是事故发生的地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不要在事故发生点继续逗留,避免遭受二次伤害。


来源: 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Tags: 管辖权的转移是职能管辖吗,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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