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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2022年1月11日  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ndupin.com/

  李卓恒,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

一、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根据此规定,证人证言不属于书证,证人证言与书证是证据的两种形式。

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

二、书证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从概念上的认知角度而言,书证具有广义与狭义的双重属性,狭义上的书证主要是指文书,即以书面文字材料为本质特征的证明文书,而广义上的书证则包括文书在内的可通过其客观载体来体现特定思想内容的一切物质材料。在一般证据法意义上,书证是采用广义的理解来对其概念加以界定的。

2、书证在形式上必须是文字、符号或图案等来记载或表达人的特定思想内容的物质材料,并且,这种为一定方式所记载的思想内容,应按照通常标准为人们所认识和理解,以此作为传播信息资源的必要媒体。

3、书证由于其所载现的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因此容易被常人所理解。

4、书证不仅内容明确,且形式上也相对固定,稳定性较强,一般不受时间的影响,易于长期保存。

5、书证具有物质性,基于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必须以反映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其存在的客观载体。

6、书证具有思想性、客观性、真实性、并与案件有关联性。

综上所述,刑诉法中对证据类型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刑事证据分为七种,其中就有证人证言和书证,这两类证据也是常用的,都属于间接证据。在证据效力上看,书证应该强于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办案,对案情有了解的公民,都应该配合取证。

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准确了解刑事伤情的鉴定时间判断标准,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准确了解鉴定时间,避免个人利益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受到损害,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就和大家聊一聊刑事伤情鉴定时间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什么是伤情鉴定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侦查机关为查明案情,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人身伤害程度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侦查行为。在故意伤害类案件司法实践中,伤情鉴定结论对案件的定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刑事案件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当事人一方往往会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对伤情重新进行鉴定。申请伤情重新鉴定的知识点在法律、法规中分布较散。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81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重新鉴定,为确保鉴定结论的质量,公安机关会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受理鉴定申请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 《公安机关鉴定工作规则》 第三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需要补充检材、样本的,鉴定时限从检材、样本补充齐全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综上所述,当受害人身体遭到不同程度伤害,在需要伤情鉴定结果来对案件进行定性时,就应该及时有效的进行伤情鉴定,在刑事伤情鉴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鉴定,这对于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伤害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大家确实应该了解一下刑事伤情鉴定的相关知识。


来源: 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Tags: 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属于书证吗,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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