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被控半年盗销30余辆机动车
中国法院网讯 9月30日上午,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3名被告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27万余元的被告人汪发保、邹万柳、胡兆明、胡龙等8人涉嫌盗窃罪一案接受法律的审判;同时,胡兆明、胡龙、王长海等15名被告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同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被告人汪发保、邹万柳、胡兆明、胡龙等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人或结伙作案盗窃电动车、摩托车3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2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兆明、胡龙、王长海等15人明知是赃物而予以代为销售、购买,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究刑事责任。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 南宁资深毒品犯罪辩护律师